2007年03月05日 Am J Epidemiol. 2007 Jan 15;165(2):19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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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发生过死产的妇女在今后
怀孕中再次发生死产的危险增高。但是,很少有研究探讨过妊娠其他并发症与其后死产危险之间的相关性。英国剑桥大学Rosie医院的Smith GC及其同事使用国立妊娠与围产期死亡登记处的资料,对苏格兰1992至2001年间二次
分娩的133,163名头胎为活产的妇女进行了一项回顾性队列研究。结果显示,既往早产(校正危险比[HR]=2.04,95%可信区间[CI]:1.34-3.11)、既往分娩小于胎龄(SGA)儿(HR=2.14,95% CI:1.59-2.87)和既往先兆子痫(HR=1.68,95% CI:1.07-2.62)的妇女出现不明死产的危险增高。校正母亲年龄、身高、婚姻和吸烟状况以及妊娠间隔后该相关性仍然存在。既往分娩SGA儿与既往先兆子痫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互作用(p=0.01):首次怀孕同时出现这两种情况的妇女在二次妊娠中出现不明死产的危险增高5倍(HR=4.95,95% CI:2.63-9.32)。其与SGA不明死产之间的相关性更为明显。Smith等总结认为,首次分娩活产婴儿出现并发症与下次妊娠出现不明死产的危险增高有关。
作者:
2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