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rature
Home行业资讯天下奇闻

女子一次输血得上丙肝 扮乞丐打入血窟艰难取证

来源:news.tom.com
摘要:一次输血竟得上丙肝1997年,27岁的刘旭和新婚不久的丈夫崔本兴在伊通县县城里开了一家小油饼店,日子虽清苦,但过得很幸福。然而,一次不起眼的肩周炎病发,却成了刘旭命运的分水岭。在医院诊断为丙肝。怒告县血站却遭失败输血前刘旭的肝功化验正常,可是现在却成了丙肝患者,刘旭愤怒了,她要为自己所遭受的不幸讨一个说......

点击显示 收起

2004年10月20日,卫生部公布了全国十大非法采供血案查处情况。其中第二大血案就是吉林省伊通县刘某等人强迫他人卖血案。目前,此案已移送至伊通县人民检察院。血案的制造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涉案的20余名被强迫卖血者也终于可以逃出血窟。然而,此案却给那些深受“血”害的人留下了终身的痛苦。

  近日,记者采访了血案的受害人之一刘旭。现在的她,早已失去了劳动能力,目前靠着医院里每年付给她的钱来维持生命,但这生命能维持多久也不知道。不过,一提起那段辛酸的经历,她不禁悲伤不已。

  一次输血竟得上丙肝

  1997年,27岁的刘旭和新婚不久的丈夫崔本兴在伊通县县城里开了一家小油饼店,日子虽清苦,但过得很幸福。然而,一次不起眼的肩周炎病发,却成了刘旭命运的分水岭。

  1997年9月3日,刘旭右肩突然痛得抬不起来了,丈夫陪她去了县中医院。经检查,刘旭得了肩周炎,需要针灸治疗。很快,一名叫王杰的大夫便将3根银针扎进了刘旭右肩内侧的肋间。20分钟后,刘旭渐渐地感觉胸中憋闷,身上的冷汗泉涌而出。丈夫连忙去找大夫,可那名王大夫已不知去向,一位闻讯赶来的医生急忙拔下了银针。

  第二天凌晨3点多,刘旭不断呻吟,面色苍白,奄奄一息。她又到了伊通县第一人民医院。经检查,医院诊断为:针灸导致了“血气胸”。在抢救室里,刘旭的一条肋骨被锯掉了。由于失血过多,医院立即从县血站先后调来1200ml血液输进了刘旭的体内。

  刘旭的“血气胸”治疗了一个多月,她却食欲不振,厌食油腻,时常呕吐,而且脸色和眼球都呈现出焦黄的颜色。1998年3月8日,肝部的剧痛让刘旭不得不转入了长春市传染病院。在医院诊断为丙肝。医生告诉她:这是种世界罕见的病,目前尚无法根治。

  怒告县血站却遭失败

  输血前刘旭的肝功化验正常,可是现在却成了丙肝患者,刘旭愤怒了,她要为自己所遭受的不幸讨一个说法。

  刘旭一纸诉状将县中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县血站告上了法庭。1998年4月10日,伊通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县医院和县血站辩称:为刘旭提供的血源是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况且目前医学上对“丙肝”的感染途径除血液传播外还有十余种之多,因此不承认对刘旭身染“丙肝”承担任何责任。第一次较量,刘旭终因证据不足而败下阵来。刘旭知道打官司要掌握证据,而要想掌握足够的证据,必须先从输血的源头县血站查起。

  为求证据她扮成乞丐

  刘旭经过多方打探,得知县血站附近有一些蓬头垢面、面色蜡黄的人从事职业卖血。而且血站附近有几家打着个体旅店招牌的黑店,专门容留这些卖血人。为了拿到证据,刘旭决定混进黑店。1998年5月的一天,一个又脏又丑的“女乞丐”走进了血站南侧的一家个体旅店。店内阴暗潮湿、乌烟瘴气,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呛得刘旭险些呕吐。只见四五十个面黄肌瘦、肮脏不堪的男女拥挤在一间小屋内。

  刘旭忍住愤怒和恐惧,挨着一个女乞丐坐下,打听起卖血所需的“关节”。女乞丐说,她常年在这里卖血,由“血头”领着,卖200ml血能得200元钱,扣除“血头”提成,还能剩个百八十元。这时门开了,进来了一个身穿白大褂的“血头”和两个虎背熊腰的“随从”。只听一声“抽血了”,屋里的乞丐们开始骚动起来,一管管鲜红的血从乞丐们的身体里抽出,缓缓地流进储血袋里。“血头”一看刘旭是生面孔,立刻提高了警惕,问她为什么来卖血,刘旭说:“要饭的,卖点血混口饭吃。”“血头”立即缓和了下来:“先验血型。”一验血型,刘旭是A型,“血头”说:“记住自己的血型,明天开始抽血。”说罢便扬长而去。

  “血头”走后,刘旭又从那些卖血人口中得知,这些乞丐大都是本县的乞丐,还有黑龙江和本省其他地方的盲流。他们被“血头”花言巧语骗来之后,便没有了人身自由,每天被逼着抽血,稍有不从便非打即骂。有一个小乞丐一天竟被抽4次。刘旭想逃出去,她找到了“血头”说:“大哥,我们一块来的还有几个姐妹,我把她们也叫来卖血行吗?”“血头”一听高兴了,可还是派了一个随从“陪”刘旭同行。因为熟悉县城的街路,刘旭在路过一处公安派出所时,一头冲了进去。

  面临一生“段落性判决”

  刘旭逃出了“黑色血窟”,随即报了警。“血头”们被绳之以法,“血窟”也被一一捣毁,刘旭的艰难取证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刘旭又经多方查找,最后经有关部门查实,为刘旭供血的3名卖血者李海军、徐宝珍、刘永志均无献血证、无体检证,而伊通县血站无这几人的献血化验单,也没对供血者进行定期体检,更不具备献血者档案,属于违规采血。2001年4月15日,伊通县法院再次开庭,判定县血站和县第一人民医院赔偿刘旭金额共计83860元。

  刘旭的官司赢了,可是这笔钱远远不够她偿还此前因治病而欠下的巨额债务。而且刘旭的“丙肝”目前仍未治愈,高昂的医疗费用还在不断地累积着。因为刘旭的病不知何时能治愈,法院只能采取段落性判决。

  也许刘旭经历的不幸太多,此时的她显得很平静,她说一定要把官司打下来,因为她坚信,法律永远是站在正义的一边。时代商报记者闫玉鑫

作者: 自动采集
医学百科App—中西医基础知识学习工具
  • 相关内容
  • 近期更新
  • 热文榜
  • 医学百科App—健康测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