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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日,卫生部颁布规定明确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然而,在济南一些医院的角落里,仍可看到一些“卖肾”“捐肾”的牛皮癣广告(上图)。在这些广告的背后,到底有没有不可告人的交易?
3月7日下午,记者在济南市中心医院一病房楼的一楼走廊墙壁上看到了一则卖肾广告,黑笔写成的广告内容很短,虽然只有寥寥数字“卖肾 88××××××”,但在雪白的墙壁上却显得格外惹眼。
记者拨通了一个卖肾广告上所留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名女子。她首先警惕地询问了换肾者的身高、体重、血型等指标,随后煞有介事地说:“我请专家来和你详细谈谈。”随后,一名男子接听了电话,起初他说话比较谨慎,记者假扮是患者的一个朋友,逐渐取得了对方的信任。几天后,“专家”告诉记者,他本人并不卖肾,他是一名医生,掌握大量的肾源。他以很专业的口气,询问记者准备买尸体肾还是活体肾,说尸体肾5000元就可以买到,换给换肾者后虽一般不会出现排斥反应,但效果要差一些。如果换活体肾的话,一般需要6万元钱,并说价格还可以商量。记者故意说出了自己的忧虑:听说买卖肾是违法的,“专家”还说,他们一直是订单操作,需要换肾者只要把病历等材料送给他们,他们就会帮着联系到卖肾者,然后换肾者交上买肾的钱,卖肾者再和换肾者家属签订一个无偿捐肾协议就行了。
据山东圣慧律师事务所的马兆铭律师介绍:出卖人体器官,无论是出卖他人的还是出卖自己的,都是违法的,即便买卖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也应视为无效。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