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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女购买假结婚证蒙骗父母七年

来源:北京晨报
摘要:林先生一边诉说婚姻无奈,一边接听聂小姐的电话。结婚的时候没有正式登记,只是购买了一个假结婚证讨父母欢心,婚后7年里林先生却感觉不到幸福。昨天,林先生告诉记者,他准备重新与爱人恋爱,如果不行,他们将购买一个离婚证,给婚姻画上休止符。“我们的婚姻是以假结婚证开始的,如果结束,也要有一个假的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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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一边诉说婚姻无奈,一边接听聂小姐的电话。

  

  结婚的时候没有正式登记,只是购买了一个假结婚证讨父母欢心,婚后7年里林先生却感觉不到幸福。昨天,林先生告诉记者,他准备重新与爱人恋爱,如果不行,他们将购买一个离婚证,给婚姻画上休止符。“我们的婚姻是以假结婚证开始的,如果结束,也要有一个假的离婚证,这样才完美”,林先生说。

  ● 父母逼婚 买假结婚证应对

  林先生今年37岁,谈起自己的婚姻,林先生一脸无奈。他告诉记者,1998年的时候,他遇到了聂小姐,半年时间里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我本人并不想结婚,但双方父母经常催促我们结婚,所以我们商量还是应该给老人一个交代。”林先生称,出于各方面的考虑,1999年他和聂小姐一起到中关村附近花200元购买了一个假的结婚证,随后林先生将假结婚证拿给双方父母看,得到双方父母肯定后,林先生就和聂小姐开始了“婚姻”生活。

  婚后林先生感觉两人性格并不合适,“我比较喜欢跟爱人一起探讨问题,可是她对我关心的事情并没有太多反应。”林先生表示,“结婚”之后,他开始慢慢感觉两人在一起并不合适,而且经常会发生争吵,目前两人的关系已经陷入僵持之中。

  ● 婚后不顺 散伙也要买假离婚证

  林先生称,自己想和聂小姐重新谈一次恋爱,唤回双方对爱情的向往。“我偶尔会买个电影票,让她跟我一起看电影,可她没有兴趣。”林先生称,他还会努力一段时间,如果能挽回爱情,他就继续这段“婚姻”,如果不能挽回爱情,他今后就和聂小姐以兄妹相称。林先生已经决定,如果不能继续下去,他要再次到中关村附近购买一个假的离婚证,以假证来给家里一个交代。

  而正在林先生表述“婚姻”不幸福的时候,他接到聂小姐的电话,电话里聂小姐称饭已经做好,让林先生回家吃饭。记者随后询问聂小姐对这段“婚姻”的看法,她表示,自己和林先生在沟通上的确存在问题,她理解不了林先生的一些作为,但现在她也在努力弥补婚姻漏洞。“当时结婚是过于仓促才去买的假证。”聂小姐认为,两人已经是事实婚姻,不能靠一个假离婚证结束。

  ● 律师说法 两人属于同居关系

  双方对于假离婚证的问题产生了分歧,记者随后咨询律师看法。北京泰明律师事务所的吕牧红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婚姻法里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提法,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两人有孩子,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需要到法院进行处理;如果两人没有孩子,自己做主就可以分开了。

  晨报记者 周萍/文 王颖/摄 线索:林先生

作者: 200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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