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医疗合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到今年9月底,共补助“参合”农民89.8万人次,补助经费4579.17万,其中获得万元以上补助的有245人,有效减轻了农民群众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农民健康保障水平。
从2003年7月起,江西在南昌县、贵溪市、崇义县、樟树市等地开展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覆盖农业人口248.12万。在试点地区每位农民每年可获中央补助1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10元,而农民只需每年交纳10余元即可。农民一旦因病住院费用超过100元,即可获得相应的医疗补助。
为提升试点县乡镇卫生院的
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一年来,江西各级城市医院共派出医务人员167人,对口支援63所乡镇卫生院,下派的医务人员带教查房和带教
手术10850人次,同时支援医院免费为卫生院进修和培训1130人次。
江西一直致力于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改进和完善。近一年时间,这个省逐步建立了管理与服务分离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按照“基金封闭运行”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基金管理制度、基金使用实行“双印鉴”制度和基金管理和使用督查制度,同时建立县乡村三级合作医疗费用公示制度。管、办分离消除了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疑虑,提高了农民自愿“参合”的积极性。
江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但是,一些地方对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政策理解不透,工作不细,还需进一步的加强与落实,这样才能使农民真正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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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动采集 200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