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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卡介苗的护士忘记在医嘱单上签字,另一名护士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代为签字,6天后,一名在昌平区中医院出生的婴儿被第二次注射卡介苗,而当时负责注射的护士竟然也没有核实注射记录。
昨天下午,记者在昌平区中医院见到婴儿的家属。婴儿的姥姥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女儿于1月13日在中医院产下一名女婴,产后住在医院3楼的外科特护病房。14日上午,婴儿被抱到4楼的妇产科洗澡,护士吴雪红按医嘱单给婴儿接种了卡介苗,并在卡介苗注射单上记录了婴儿的家庭住址。
19日上午,产妇刘女士准备出院,张女士抱着婴儿到4楼洗澡,护士朱兰瑞问张女士婴儿是否打过卡介苗。张女士随后询问妇产科贺医生,贺医生称按医嘱执行。张女士看到,在医嘱上签字的是外科的周护士,并用铅笔写着“产房打”。张女士到3楼找到周护士,周护士称应该在产房打,但自己并不知道打了没有。随后,朱护士便又给婴儿打了一针卡介苗。注射完后,张女士听到护士再次询问家庭住址,便觉得不对劲。查看注射记录后,她发现在注射登记表上已有14日的注射记录。
婴儿的爷爷王先生找到了妇产科汤主任,汤主任表示没有药物补救办法。王先生提出要找专家会诊。22日下午,中医院的呙副院长找来昌平区结核病防治所高所长。高所长表示,超大剂量的重复注射或者罕见的过敏,可能导致淋巴结炎、局部感染。本次虽然出现重复注射,但因为注射剂量有限(两次总量0.2毫升),总体上是安全的,建议继续观察局部反应。家属要求出具书面鉴定,高所长没有同意。24日下午,王先生看到了医院没有盖章的书面答复意见,医院给出的说法和22日下午高所长所说一样。家属对此并不满意,要求请权威专家来会诊。26日下午,医院给出已盖章的答复意见,但内容与24日家属看到的一样。
昨天下午,中医院呙副院长告诉记者,经调查,第一次给婴儿注射卡介苗的吴护士在医生办公室没有找到医嘱单,之后忘了签字。外科周护士见卡介苗接种一栏没有签字,便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代签。19日,朱护士没有查看注射记录第二次给婴儿注射卡介苗。呙副院长承认是医院工作出现失误,表示愿意承担重复接种卡介苗的责任。呙副院长说,书面鉴定只有通过起诉,由医学鉴定委员会出具,专家只能由家属请。由于目前婴儿还没有出现不良反应,产妇可以免费住在病房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