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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8月3日电 据路透社3日报道,美国联邦上诉法庭周三作出裁决,大陆航空公司不应对没有警告乘客在搭乘国际航班中可能出现的血液凝结负有法律责任。
2002年,盖伊·卡曼在搭乘从洛杉矶飞往巴黎的国际航班后,被确诊患上深度静脉血栓症(DVT)——经济舱综合症。于是,卡曼一纸诉状将大陆航空公司告上法庭。但一家基层法庭却作出有利于大陆航空公司的判决,美国第九上诉巡回法庭也于8月2日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决。
卡曼认为自己遭遇的不幸属于飞行事故,理应按照际航空运输公约《华沙公约》的有关规定得到相应赔偿。莫里森英格兰代表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小组在裁决书中写道:“我们坚持认为卡曼无法证实所患深度静脉血栓症属于意外事故,因为他无法证明患病是由‘意想不到或不寻常的事件’导致的。”
由于人们对深度静脉血栓症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法院已接到了大量诉讼。2005年12月,英国高级法院同样作出有利于航空公司的裁决:依照国际上的有关规定,可能导致人死亡的深度静脉血栓症并非是一种飞行事故,航空公司对此不负有任何责任。
航空公司认为,《华沙公约》起到了一种保护伞的作用,保证他们在正常操作的前提下,无需向乘客支付医疗赔偿。(杨孝文 任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