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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少龙 实习生崔蓉芝 常德报道
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王伟(化名)刚出校门求职就遭遇当头一棒。“通过了企业的笔试和 面试,原本很有把握找到人生中第一份工作,不料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聘的企业为自己设置乙肝检测项目,因为乙肝而被公司拒之门外。”王伟话语中透着愤怒。常德市卫生局医政处工作人员称,这是该市第一例因为检测乙肝而引起的医疗纠纷。
当事人:“我受到了很大的歧视”
2011年6月,王伟毕业于湖南一所本科院校,7月8日上午到常德市伟星置业有限公司应聘“技术部”职位。随后的3天时间里,参加了公司的一次笔试与两次面试,均获通过。
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一刘姓小姐告诉王伟,需要到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并声称只要体检合格7月14日就可办理入职手续。7月13日上午,王伟去了医院。
“公司私自为我做了乙肝五项的检测,并且派工作人员到体检中心查看我的乙肝项目检查结果。电话通知由于我的乙肝第二、五项为阳性,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王伟说,“使我感觉受到了很大的歧视。”
卫生局:常德乙肝纠纷“第一案”
王伟多次打电话给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一再强调自己应聘的岗位与食品无接触,不会影响工作,但是公司还是不录用他。7月27日,王伟向常德市卫生局递交了《关于对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违法体检乙肝的投诉信》。
昨日下午,常德市卫生局医政科刘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王伟的事情是常德市第一例因检测乙肝而引发的医疗纠纷案例,我们要求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及时处理。 卫生部等部门有明确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我们也是一再这样要求医疗机构的。”
体检医院:确实存在不当的地方
常德市第三医院医务科的顾科长说,常德市伟星置业有限公司员工的体检都是在该院进行的。“我们知道卫生部门有文件规定,除非被体检者自愿,就业体检中不能有乙肝检测项目。本次检测了乙肝,存在操作不当的地方。”顾科长向记者表示。
企业:是集团公司综合考虑的结果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伟星置业人力资源部的刘小姐。刘小姐说,公司确实要求医院检查了肝功能全套项目,而常德的公司是分公司,做出这个决定的是上级集团公司,决定不录,应该是综合考虑的结果。
维权:准备向法院起诉
7月27日,在“世界肝炎日”的前一天,王伟分别向武陵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常德市卫生局投诉。
7月29日,常德武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告诉王伟,该案由于王伟没有正式入职伟星置业有限公司,所以不是劳动争议,不属于自己管辖,告之他去法院起诉。王伟说:“我正准备拿起法律武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