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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消息(记者傅雪婴实习生姚婧)昨日,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新的《湖北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即日起试行一年。新《办法》将叫停医疗机构“换汤不换药”的变相收费项目。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指尚未列入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但经论证有治疗或诊断价值,拟在我省医疗机构开展的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但是,凡购置的新仪器、设备,如其治疗内容与“规范”所列项目相同,只是功能改进、增加,或仅是材料、试剂有所差别,物价部门将不批准列为新项目收费。
物价部门表示,新增项目必须报省物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备案后,才能执行收费。医疗机构如未经审批擅自设立新收费项目;或未按批准日期提前收费;或已被明令取消的新增项目仍在收费的,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