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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项目收费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只要是去医院看过病的人都知道,从挂号开始,从检查到治疗都是医院说了算并按照医院自定的医疗项目收费,这就难免会诱发医护人员为了从经济效益出发,向患者特别是重大疾病患者,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何谓过度医疗服务呢?就是可做可不做的检查做了、可用可不用的药品也用了。这种过度的医疗服务,正是许多患者大病看不起,小病不敢看的原因之一,也是引发医患矛盾的焦点问题。
按病种收费势在必行
日前,有消息说,卫生部将在全国7个省、市选择30个病种,试点实行按病种收费的医疗服务收费制度。何谓按病种收费?以卫生部医药经济研究所所长蔡仁华给它下的定义是:按照国际通行并与我国特色相结合的疾病分类标准,确定不同类别的疾病治疗成本、费用水平,再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院、物价水平等相关因素确定一定的系数,平均费用额与系数的乘积即是某地区治疗某种疾病的收费标准。例如,三甲医院的胃大部切除术平均费用1.5万元,关节置换术平均费用为4.5万元,二者用每点1000元来表示,分别定为15点和45点。如果物价上涨10%,那么前者升为1.65万元,后者升为4.95万元。如果某城市经济水平和消费能力稍低,同为三甲医院做同类手术每点则可定为800元,则该城市上述手术费用,前者为1.2万元,后者为3.6万元。按照医疗项目收费,可以说费用是个无底洞,而按照病种收费,医患双方一开始就非常清楚某一种疾病总的治疗费用,患者会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掂量一下某个手术到底做不做,某些医院就不可能像按医疗项目收费那样受利益驱动,变着法子多收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