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患者做CT检查、磁共振检查时,不用再交50元的“激光照相”费。北京市规范和取消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将进一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市发改委和市卫生局昨天联合发出通知,首批列入规范和取消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数字化摄影、激光照相收费项目,以及医用耗材加价率等内容。
“数字化摄影”医疗服务近年来逐步普及,各医疗机构按照拍片、数字化影像处理、激光照相等多个项目组合后确定相应费用。据调查,患者拍一张数字化X光片(不含胶片费)平均费用大约在14元左右。这次《通知》中把“数字化摄影”确定为单独项目,并明确规定最高
收费标准为每人次80元(不含胶片费)。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可使患者平均少支出62元,平均降幅达到43%。
这次还取消了“激光照相”、“数字化影像处理系统”两个收费项目。
记者注意到,《通知》还重申了医用耗材的加价率问题,价格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可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外另行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已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医疗机构可按不高于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向患者收费;未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按照进价加规定加价率的原则核定。
医用耗材实际购进价格在500元以下加价率为10%,500元以上的加价率为5%。同时明确医疗机构可低于上述加价率核定产品的零售价格。(北京晚报)
作者:
200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