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昨日通报,撤销广东民安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通报称,经核查,广东民安医院(广州市犀牛路7号)、广州紫荆医院(广州市广州大道南三槽围28号)、东大肛肠医院(广州市德政中路356号)、广州天河海峡医疗
美容医院(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06—108号光华大厦东座一、二楼群)、爱尔眼科医院(广州市中山二路54-56号汇隆大厦三、四楼)、南粤药研医疗门诊部(广州市人民北路452号)等6家医疗机构,篡改广东省卫生厅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在媒体上发布医疗广告。
作者:
201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