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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因下身少量出血到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求治的孕妇王丽萍在医院住院期间意外身亡。孕妇家属认为是医院误抢救时机,导致孕妇不治身亡,纠集了30多名亲友到医院讨要说法,目前,双方仍然没有协商一致。
家属质疑医院延误抢救时间
王丽萍的丈夫小杨含泪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11月28日,王丽萍因为下身少量出血,来到了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就诊。当晚在输液过程中,就被医生告知,胎儿已经不行了。小杨恳求医生一定要保住大人,并要求医生对其腹中胎儿进行处理。医生说,“顺其自然,她自己会生的。”
在随后输液过程中,王丽萍下身出血越来越多,甚至变成了块状流血。小杨买了6包卫生纸来垫,都还不够用。29日凌晨,液体输完了。小杨按了5次呼叫电铃,护士都没有来。小杨分别到医生和护士值班室去找,室内均空无一人。
凌晨2时许,流血实在太多,肚子发胀,小杨终于在临产室找到了接诊的值班医生,回到病房引着王丽萍走到临产室。医生询问了症状后,又给她输了3瓶液体。
随后,值班医生给王丽萍查了两次宫口,每次都出了很多血。小便一直排不出来。医生给她导了一次尿,尿里都是紫黑色的血。王丽萍解了一次大便,也是带血的紫黑色。
医生成长非要患者死亡?
凌晨5时30分许,王丽萍说:“血流得太多,没有力气。”已经有些意识模糊。清晨6时许,妇产科主任医生来到后,才终于开始抢救王丽萍。医生一边抢救,一边征求小杨的意见,“转院到哪个医院?”清晨7时许,就在准备转院过程中,王丽萍死在临产室中。
孕妇家属认为,医院在得知胎儿已死在腹中,孕妇病情危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止血、剖宫、引产、输血等急救措施,也没有建议孕妇转院治疗,延误了抢救时间,才导致了并发症的发生。要求医院根据人身伤害赔偿28万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孕妇家属告诉记者,院方给他们做出了解释:值班医生只有3年从业经历,对于有些事情判断不到,没有意识到病情的危重程度,只采取了常规的治疗,其间又忙着去抢救其他的危重病人,没有及时对死者采取相应的对症治疗措施,是院方的过错责任。院方愿意适当补偿死者家属3万元。死者家属说,“难道以患者的死亡,来作为医生成长的代价?”
院方解释 医生当晚在抢救另外的病人
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杜梅说,患者到医院就诊后,值班医生经检查发现,胎儿的胎心音越来越弱,直至完全消失。患者的血液检测结果表明,凝血功能很差,有严重的贫血。值班医生下了先兆早产、胎死宫内、溶血性贫血的诊断结论。凌晨4时30分,患者出现腹胀、呕吐、解黑大便,值班医生还请了外科医生来会诊。并提醒家属,患者可能有血液系统的疾病,建议转院到其他综合医院。家属表示转院也要等天亮以后。
凌晨4时30分,患者腹胀、呕吐、解黑大便,病情在逐步加重,说明当时患者已经出现了凝血障碍,全身各器官都在出血。用导尿管导出酱油色的尿液,说明患者已经肾功能衰竭。值班医生没有意识到病情的严重性,没下病危通知书。
“因为夜间有一个手术病人出现呼吸困难,值班医生和护士都在抢救该名病人,才出现了患者家属找不到医生的情况。我们的医护人员整晚都在工作,没有脱岗,更没有睡觉。”
“值班医生需要慢慢成长”
杜梅说,“值班医生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只有3年工作经历的年轻医生,对这种少见的危重病例不能识别。但处理上没有原则性的失误。”
杜梅说,孕妇患有“hellp综合症”,而且又是胎死腹中的孕妇,医学上一般不主张进行剖宫取胎儿,而是主张自己分娩。患者当时已经全身器官出血,不能采取手术终止妊娠,否则对母亲造成的伤害太大。该名患者的最后死因,是多器官功能衰竭。要救治“hellp综合症”的病人,必须要早期识别,对症治疗,还必须到ICU病房进行尿透析。值班医生没有及时发现。“从她的资历,她只能处理到这种水平。她已经尽力了。这也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果。值班医生比较年轻,需要在实践中慢慢成长。”
院方希望患者家属做医疗事故鉴定,或者走司法渠道,或者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