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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药价监管要有“火眼金睛”

来源:网络
摘要:专家“砍价”的背后,是药品定价制度缺陷和监管缺位。希望药价监管部门能多一些行家里手,让虚高的药价在一双双“火眼金睛”前回归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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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虚高药价,在广东省今年实施的药品“阳光采购”中被结结实实地挤出大量水分,企业报价几十元、上百元的药,最终降价为几元、几角的例子不胜枚举,药价虚高之严重,真是令人触目惊心。
    虚高的药价在专家们一双双慧眼前原形毕露,进入医院的药品回归合理价位自然是百姓的福音,但相对于种类数以万计的药品,这种把关方式能否解决问题,确实令人担忧。专家“砍价”的背后,是药品定价制度缺陷和监管缺位。
    药品是一种非直接消费的特殊商品,其价格的合理性,对于老百姓来说至关重要。给药品定价,必须考虑全社会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确保不因药价高得老百姓消费不起而耽误就医。
    面对近年来虚高现象严重的药价,政府主管部门推出了一连串降价措施,22次发布药品“降价令”,但收效甚微,企业通过改换名称和包装等手段,抵消了大部分降价政策的效果。在“以药养医”机制下,一些医院也与药品生产企业串通一气,顽强抵抗政府推行的各种平抑药价举措。
    药价虚高问题难道就没有办法解决了?当然不是,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定价环节的问题。我国当前的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办法,这本身没有错,问题是怎么个结合法、政府与企业各起多大作用。如果政府定价缺乏科学性,甚至流于形式,任由砝码偏向“市场调节”一方,药价虚高就会成为必然。
    让专家为医院采购药品把关虽然有无奈的成分,但广东这项举措还是给我们提供了两点重要启示:一是在当前药价虚高长期祸害社会的情况下,必须加大政府定价的力度,严格限制药品生产企业的自主定价空间;二是政府给药品定价必须由懂行而又公正的人来操作,各种药品定价多少,让企业无法浑水摸鱼,让百姓看个明白。希望药价监管部门能多一些行家里手,让虚高的药价在一双双“火眼金睛”前回归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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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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