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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孕药不能常服
紧急避孕,通常是指在无防护性生活或避孕失败后的一段时间内,为了防止妊娠而采用的紧急避孕方法,药物避孕是其中最常用的方法,仅仅是一种避孕的不久措施。
女性在遭受意外伤害或因其他原因进行了无防护的性生活,或者避孕失败如安全套破损、滑脱以及错误计算安全期等,为了防止怀孕,常常需要服用紧急避孕药物。
目前,我国使用的紧急避孕药物,是在紧急避孕药中常用的一类药大多是单方孕激素,例如毓婷,每片含左旋炔诺孕酮0.75毫克,性生活后口服一片,12小时后再加服一片,服药后妊娠的几率可以降低到1%-3%。患者在服药后可能出现轻度恶心及点滴出血。另一类紧急避孕药则是抗孕激素,最常用的是米非司酮(每片剂量有50毫克以及25毫克、10毫克三种),当日口服任何一种一片,间隔12小时再服一片,服药前后需空腹两小时。服药后妊娠几率可降低于1%,副反应少,个别人有经期改变。如服药后两小时内出现呕吐,应将药物吐出,并补服同等剂量的药物一次。
服用紧急避孕药物,需要特别主要的是,不能作为常规的避孕方法,如果经常服用,不仅导致月经周期紊乱失调,还会直接影响药物效果,会给身体带来诸多的危害。药物紧急避孕,一般对本次无保护性生活有避孕的作用,而且一个月经周期中只能服药一次。有的女性,认为在服用避孕药物之后会安全的,常常在服用紧急避孕药物两天之后再重复性生活,这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排卵期改变,发生怀孕的概率依然比较高。不仅如此,紧急避孕失败而妊娠者,新生儿畸形发生率高,还是需要终止妊娠,这样会给女性带来更多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