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出智力低下或畸形儿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主要的有:一种是
遗传病。如染色体疾病中的先天性愚型;多基因遗传病中的脑积水;单基因遗传中的各种先天性代谢异常等。这种婴儿的痴呆程度或畸形较为严重,若再生一个,仍然是同样的患儿的机率要比一般人大得多。另一种痴呆儿或畸形儿是妊娠期中妇女遭受生物、化学和物理等因素的损害,使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受到不可逆转的损害而造成的智力异常或畸形,再次妊娠时是可以避免的。再一种是孕产期的损害也可影响婴儿的智力,如
分娩时产伤造成颅内出血,
新生儿溶血症的核黄疸症等,这类原因再次分娩时多数也可避免。
生过异常儿的妇女再次妊娠前都应到遗传咨询机构作一次咨询,了解再次妊娠生异常儿的风险,如风险很大又缺乏可靠的产前诊断方法或生后无有效的治疗措施就不要再生了。如果可以再次妊娠的,一定要听从医生的指异作产前诊断和定期产前检查,若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妊娠,以免再生异常儿。对孕产期受损所致的异常儿也要针对原因进行处理,如孕期避免致畸因素的侵袭,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分娩时要有抢救婴儿的准备和措施,生后对婴儿进行严密的观察,有异常的要及时治疗。如孕妇遵循以上原则进行处理,是有可能得到一个聪明健康的孩子的。
作者:
佚名 20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