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分居的夫妇短期探亲期间可由女方口服探亲
避孕药较为方便,也可采用避孕套,及外用药膜。以探亲避孕药更为可靠,两地分居的夫妇是不是就不应该采取长效避孕措施了呢?这取决于分居的时间及采取措施与分居的先后。若一年左右才同居一次,则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绝育就不必了,而2-3个月同居一次,长效避孕措施也是值得的。此外若已经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又无明显副作用,然后夫妇分居,放了宫内节育器的也不一定立即取了,因为一般宫内节育器存放时间很长,在这期间有可能复而长期同居。至于两地分居夫妇采取安全期或体外排精尿道压迫这些方法是不适宜的。因两地分居的夫妇一般性欲较强,易性冲动,
月经周期难以掌握,安全期往往不可靠。
现在有不少出国探亲的年轻妇女在临出国前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这样匆忙的放置对于放器及出现的异常情况就不易处理,按要求术后一个月复查一次,如出现异常给予指导及处理,但放器后就出国,路途劳累,万一脱落或出血多,当然在国外也能就医,但有时就要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用,因而凡是要求放置节育器出国探亲的妇女最好提前2-3个月放器,至少亦要提前一个月放器,观察一下放器后的月经情况及副反应,如不合适放置,医生还能指导更换其它避孕方法。
作者: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