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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到今年年底,贵州省将实现60%的县建立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60%的县实现药品连锁、配送进县到乡,40%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供应进村。
据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贵州省采取一系列办法,其中包括:允许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连锁企业,直接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个体诊所及零售药店配送药品;允许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到县开办分支机构,在县设立药品中转库;鼓励在农村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药店、村级药品零售点、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点;乡镇、村的个体诊所自愿申请,且具备药品经营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获准经营药品。
稿件来源:中国医药数字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