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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首次提出医药费控制指标

来源:医药网
摘要: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首次提出医药费用控制指标:把医药费用的上涨幅度控制在城乡群众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以内。据了解,厦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近5年来每年的增长幅度是7。63%左右,今年增长幅度预计也将在8%左右,这意味着厦门今年医药费用的上涨幅度将不高于8%。厦门市卫生局黄如欣局长表示,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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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首次提出医药费用控制指标:把医药费用的上涨幅度控制在城乡群众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以内。

  据了解,厦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近5年来每年的增长幅度是7.63%左右,今年增长幅度预计也将在8%左右,这意味着厦门今年医药费用的上涨幅度将不高于8%。

  厦门市卫生局黄如欣局长表示,解决“看病贵”的问题,需要加强部门协调,不断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收费并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医院必须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合理控制人力成本。今年,厦门市卫生局还将加大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回扣、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力度。 

  黄如欣指出,医药费用控制指标将是厦门市各大医院目标责任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没有完成这个指标将会影响医务人员的收入、全院工资总额和院长的年薪。

  据悉,从今年1月1日起,厦门市直医疗单位全部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厦门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试点。新的分配方案将改变过去只看收入、不计成本的做法,也将有效避免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新华社)

作者: 自动采集 200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