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控股股东承诺是否兑现。此次五家医药类公司分别就增持股权、“股改”后股份禁售期限以及禁售期满后减持股份比例等市场关切的问题,作了这样那样的承诺,例如吉林敖东大股东承诺从取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其股份不上市或者转让;华海药业控股股东承诺,一是禁售期满后12个月内出售股份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二是不会在每股市场价20元以下出售股份。可是,目前尚无法律或法规对上市公司大股东承诺进行有效约束,而这种“自我约束”仅仅停留在社会道义上且不具法律效力。因此,控股股东之承诺最终是否兑现可能存在着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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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采集 200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