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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标准、统一纪律,对全市7家市级医疗机构、23家乡镇卫生院及40余家村卫生室进行一次药品(含医疗器械)为期一个月的质量大检查。
此次大检查共检查药品(含医疗器械)总计123304批次,发现不合格(含过期)药械93批次,责令整改20起,立案查处6起,涉案金额5.45万元,大检查取得了预期效果。
检查活动前,临安局专门向临安市政府有关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临安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临安局积极和临安市卫生局联系,得到了临安市卫生局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为搞好大检查活动奠定了基础。临安局专门召开了全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医院药剂科、设备科主任会议,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动员布置。同时,从临安市人民医院、临安市中医院抽调人员,在进行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和临安局工作人员一起组成检查组,并采取分组分片的方式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地毯式检查。出发前,临安局主要领导对检查组人员特别进行了工作和纪律教育,确保了大检查活动廉洁、高效、公正。
此次大检查,临安局按照《杭州市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验收标准》,对医院药房、药库、口腔科、检验科、急诊室、护士站、手术室、骨科、麻醉科等科室的用药用械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的人员与培训、管理与制度、设施与设备、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调剂与使用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过程检查。
检查过程中,通过电视台对大检查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几个违法违规行为,临安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