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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今日在京成立,中国政法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法学会长应松年担任主任。专家们在会上讨论认为,目前我国药品管理领域中的行政许可问题上,法律法规滞后。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出台后,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国“药品批发企业太多,零售企业太少”的局面,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发现,在药品管理中行政许可面临的诸多问题,却不能得到修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表示,药品管理在医改和行政体制改革等形势下,还存在许多困惑,而法律法规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有些滞后。认证和许可是两道程序,要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是由行政部门还是第三方来认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表示,《行政许可法》的个别条款立法意图模糊,这就使企业在获得许可中承担不同的风险。政府、企业、社会应该共同承担风险,这样才能有效解决药品管理中的行政许可问题。
中国医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认为,行政法律要跳出官员意识,卫生法不应看谁主管,而应研究该管什么。(王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