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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3日下午分组审议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参加分组审议时指出,传染病防治法的制定和修改,再次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实践是法律的母亲,是我们制定和修改法律的基础。离开了实践,法律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才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才具有强大生命力。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修订是必要的。修订草案经过审议修改,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通过。许多委员还就法律通过后的实施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如果草案通过,要进一步加强公众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都应责无旁贷。要通过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传染病的认识,从而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有的委员还就流动人口的传染病防治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吴邦国在分组审议时说,1989年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就是在总结建国以来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经验,特别是当年上海防治流行性甲肝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的法律,在去年全国抗击非典斗争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这部法律,就无法实施隔离措施,卫生部门也无权调用整合资源。有了这部法律,才使非典防治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群众也知道有什么权利,应当承担什么义务。通过抗击非典的实践,不仅使传染病防治法深入人心,而且对全社会也是一次活生生的法制教育,对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同时,也正是经过抗击非典的实践,使我们对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有了新的认识,也暴露了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漏洞和不足,发现了现行传染病防治法的一些缺陷。
吴邦国说,这次对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就是在认真总结抗击非典和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突出了对传染病的预防和预警,健全了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加强了疫情控制,强化了传染病的医疗救治,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相信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后,对预防、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