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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LP检查公告(第10号)

来源:医药网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据《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及《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山东大学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药物安全性评价实验室)实施GLP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机构以下试验基本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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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据《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及《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山东大学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药物安全性评价实验室)实施GLP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机构以下试验基本符合GLP要求,现予公告。

 

机构名称

试验项目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药物安全性评价实验室)

1.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非啮齿类);

2.反复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非啮齿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二月六日

作者: 自动采集 200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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