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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太湖县“两网”建设,尤其是监管网络建设的丰收年,在充实原有的监管网络资源的基础上,我局不断改变思想观念,创新监管模式,使有限的监管资源发挥最大的监管效用,实现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最优化,形成双管齐下的“大监管”格局。
■一、发挥监管效能
制定详细计划,加强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2006年,我局有计划地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后的跟踪督访,对全县的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重点是药品的购进、验收、保管、养护等环节,要求质量负责人员必须在职在岗。通过督查,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特别是销售假劣药品的企业,处罚没商量。
更新观念,明确责任,共同监管。我局让药品经营企业主动参与监管,要求他们在按照GSP标准规范经营的同时,不忘自身的监管职责,并与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在平时的验收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保管、储存,养护、销售、报损记录和制度,保证假劣药品不流向市场。对已售出药品,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停止该药品的销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不漏报、瞒报。
编织监管大网,假劣药械无处遁形。我局将每一个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员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登记备案,实行档案管理,并经常保持“热线联系”,借助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时机,对他们予以重点培训,要求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主动地收集假劣药品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及时上报我局,我局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患未然。今年,我局成功查处了维生素C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小诺霉素注射液等有明显可见异物案件以及乙酰螺旋霉素片、咽炎片等性状不符合规定案件,而信息来源正是来自这些“网管”。
■二、树立协作理念
监管网、部门协作网、省际协作网联动,发挥实效。我局作为安徽、湖北、江西三省三市九县协作网成员单位之一,一直致力于与协作网成员单位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打假治劣,并借助协作网优势,成功查处多起案件。例如,我局充分利用省际协作网的联动机制,在湖北黄冈市局、团风县局的大力配合下,查获了一批无证人员在我县销售中药饮片,生产并销售假“药酒”案。
政府支持,组建专职协管队伍。2006年,我局从退役军人中经考试,招录了15名食品药品协管员,并将其配备到各乡镇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食品药品市场动态和违法信息的收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宣传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同时对本区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协查和协管,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监管资源的挖掘、创新,使“两网”迸发了生机,焕发了活力,不仅为我们带来了稽查理念的变化,而且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实现了“双赢”。
首先是针对稽查理念的变化。以往,我们的稽查处罚更多的是针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行为的行为处罚,处罚和自由裁量权的尺度都非常不好掌握。如今,通过我们在遍及全县的“眼线”,我们能很轻松地收集到“前线”有关药品质量信息,行为处罚悄然转变为质量处罚,实现了质的飞跃。
其次是稽查指标向合理化的转变。质变引起量变,与前年相比,去年我们处理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立案数和当场处罚数比例更趋合理,全年质量罚处案件占全年查处案件的60%,增长了40%,其罚没款数额占全年罚没款总数额的65%,增长了60%。与此同时,执法人员的出勤天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同样的投入,不一样的产出,突显了技术稽查的威力。
第三是医药市场的净化。技术稽查有效净化了我县的药械市场,全年质量罚处案件110起;查处不符合规定药品120种,意味着我们及时消除了120种潜在的用药安全隐患。
第四是执法环境的优化。医药市场净化带来和谐稽查,通过与监管相对人“零距离”接触,改变了我们以往板脸办案的形象,改善了以往同行政相对人较紧张的关系,而且案件都得到了很好的办结,全年下来,我们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也没有因为案件执行不到位而发生送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协管员入驻乡镇,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架起了我们监管系统同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