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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动是胎儿生命中最客观的征兆之一,是胎儿给母亲发出的信号。因此,孕妇经常掌握胎动情况,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埋,了解胎儿的正常或危机。
在通常情况下,妊娠16~20周,胎儿便开始有了能被母亲感知的明显的胎动。一般正常胎儿每小时胎动不少于3~5次,12小时内的胎动数约为30-40次以上。但临近足月的胎儿,胎动则很少有上述规律性,这可能与胎儿睡眠状况有关。
胎动可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妊娠月份、每日的时辰、羊水多少,孕妇的姿势等都能使胎动有所改变,但这些变化属于正常范围。当胎盘功能发生障碍,脐带绕颈,孕妇用药不当,遇外界不良刺激时,则可能引起不正常的胎动。有强烈推扭样的胎动是胎儿窘迫的征象,微弱的胎动则是不祥之兆。
在一天中胎动有两个高峰,—一个是在晚上7时至9时,一个是在午夜11时至凌晨1时。孕妇或其丈夫可采取早、中、晚各测一次每次一小时的办法计算胎动。如果每日做不到三次测定,可选择晚上临睡前固定的时间测定一小时,若在一小时以内胎动少于三次,则说明胎儿有危险,应去医院检查,以帮助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