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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标药品配送企业:
在全区药品网上竞价采购工作正式实施之前,为保证桂林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正常运行,拟对各中标药品配送企业中介服务费缴纳情况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请各公司于2007年12月15日前,将今年11月份(参照10月份)及之前未缴的服务费缴清。
二.尚未领取服务费缴纳通知单的公司,请派人到我公司领取。
三.对逾期不交服务费又不作任何说明,或者无法与被授权人取得联系的公司,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药品的配送权,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我公司将作如下处理:
1、按不良记录登记处理,同时统计上报市卫生局。
2、报请监督部门同意后,将其中标品种从《中标药品目录》中取消。
特此通知
桂林市兴卫药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