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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药事药品(2012)31号关于同意中标药品门冬氨酸钾镁口服溶液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
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标药品门冬氨酸钾镁口服溶液(详见附表)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的请示收悉。鉴于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湖南大拇指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中标药品门冬氨酸钾镁口服溶液(详见附表)的生产企业名称由湖南大拇指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中标价不变。原湖南大拇指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标药品门冬氨酸钾镁口服溶液(详见附表)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表:
商品名 |
剂型 |
规格包装 |
单位 |
包装方式 |
原生产企业名称 |
变更后生产企业名称 |
招标期数 |
|
门冬氨酸钾镁口服溶液 |
|
口服溶液剂 |
10ml×10支 |
盒 |
玻璃瓶 |
湖南大拇指生物药业 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 |
2010年基药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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