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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测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遴选系统报价功能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摘要:2016年关于测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遴选系统报价功能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方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熟悉遴选系统报价功能的操作界面,提高报价成功率,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遴选系统报价功能将开放测试。拟参加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在此期间进行产品报价操作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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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测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遴选系统报价功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方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熟悉遴选系统报价功能的操作界面,提高报价成功率,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遴选系统报价功能将开放测试。拟参加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在此期间进行产品报价操作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开放时间:

第一轮测试

测试报价时间:2016年3月28日10:00至15:00。

测试报价结果公示时间:2016年3月28日16:00至17:00。

第二轮测试

测试报价时间:2016年3月29日10:00至15:00。

测试报价结果公示时间:2016年3月29日16:00至17:00。

二、   测试说明:

1、拟参加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测试系统“http://210.73.89.67:8009”,参照《生产企业测试报价操作手册》(见附件1)进行系统测试。

2、本次测试工作中所申报的信息不做保留,所有信息将在测试结束时统一清除,不进入后续流程。

三、   本次测试注意事项:

(一)模拟参加市属医院报价:

报价前请认真阅读《北京市市属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按照报价原则进行测试报价,平台操作时需注意:

1、放弃报价后不能恢复,报价结果为0的视同放弃;

2、短缺药和无全国最低价的产品应填报合理价格,其余药品报价高于全国最低价时系统不予接受。

(二)模拟参加朝阳区延庆区医疗机构报价:

报价前请认真阅读《北京市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按照报价原则和报价流程示意图(见附件2)进行测试报价,平台操作时需注意:

1、放弃报价后不能恢复,报价结果为0的视同放弃;

2、报价时须分别填写京、津、冀现行价格,如没有现行价格须填0。

四、本次报价为测试系统报价,正式报价系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63016841、010-66414516转822

            18811346438、18811346486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3月25日
 

作者: 201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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