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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拟中标药品增补包装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药品招标采购网
摘要:关于开展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拟中标药品增补包装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招标采购部分)》要求,按照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我中心拟于4月22日起集中开展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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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拟中标药品增补包装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招标采购部分)》要求,按照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我中心拟于4月22日起集中开展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拟中标药品增补包装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增补包装范围
已完成价格确认的拟中标药品可参与增补包装工作。企业登录中心平台,在已完成注册审核的药品中选择待增补的药品。如企业需增补的药品包装未完成中心平台内的注册审核,请于4月25日12:00前将增补申请(格式自拟)、说明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我中心。
二、增补包装价格确认原则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核定价格。增补的包装价格不得高于该包装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的全国最低价(价格采集范围为吉林、福建、海南、甘肃四省)。
不同包装拟中标药品的相关价格经企业确认后,进入拟中标药品目录。
三、时间要求
增补包装网上操作时间:2016年4月22日9:00-2016年4月25日17:00。
增补包装网上价格确认时间:2016年4月28日9:00-2016年4月29日12:00。
四、操作方法
请相关企业使用UKEY(数字证书版)登录采购平台,进入基础信息系统,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拟中标药品增补包装操作手册》,参照手册正确进行操作。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室
联系电话:022-24538150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6年4月21日

作者: 201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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