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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针对欧盟2011/62/EU药品指令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并与商务部商榷,拟于今年3月底之前发布专项通知,对中国出口欧盟的原料药出具证明文件。通知将明确出具工作的要求、出具品种的范围、申请与核发程序等。请对欧盟有原料药出口的生产企业给予关注,并及时与欧盟客户或其进口代理商沟通信息。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