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预测的一样,围绕华源制药辖下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华源)旗下的VC企业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江山制药)股权之争依然悬而未决。
近日,应股东和媒体查询,华源制药发布有关涉及江山制药股权的诉讼进展情况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8日受理Expert Assets Limited(简称EA)、Resistor Technology Limited(简称RT)申请撤销有关江山制药股权仲裁裁决一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裁定时限应为2004年11月28日,即两个月内。截至目前,北京第二中院仍未审结,本公司亦未收到有关江山制药股权归属的裁定书。
这就是说,尽管华源制药握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达的有利于己方的仲裁结果,但是EA、RT以及背后的丰原集团仍有可能透过法院途径实现“大翻盘”。
2004年8月,据华源制药发布的公告称,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EA现投入江山制药的实际出资额为328.43万美元,持有江山制药股权比例为12.6%;确认江苏华源投入江山制药的实际出资额为1,353.61万美元,持有江山制药股权比例为51.93%。其裁定依据是,EA在1997年江山制药股权重组中,虽然受让了原江山制药三家股东合计16%的股权,令其持股比例由12.6%上升到28.6%,但是,EA收购该股权后并没有依法履行受让人应尽的出资义务,因此,EA持有前述16%江山制药股权不具法律效力。
鉴于EA、RT早前已将所持江山制药52.38%的股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前的股权比例)作价1.8亿元转让给丰原集团,此次仲裁的结果意味着,不仅EA和RT不能获得高额的股权出售带来的回报,并安全撤离江山制药股权争夺“漩涡”,而且将连带拖累丰原集团借收购EA和RT股权、进而控股江山制药的图谋化为“泡影”。
于是,一直在江山制药股权争夺中共进退的EA和RT再度联手,2004年9月28日向北京第二中院提出诉讼申请,目的在于推翻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以维持EA和RT原对江山制药持股比例,即52.38%。
有趣的是,从2004年9月28日至2004年11月28日法定的裁决时限已过,迄今为止北京第二中院仍然在审理过程中,并未作出裁定书。由此可见围绕江山制药股权归属矛盾的复杂性。
本文不愿推测江山制药股权之争谁是最后的赢家,更没有理由指责北京第二中院逾期不作出裁定结果。
不过,考虑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主要依据江苏华源出具的EA受让三家股权时未实际出资的证词,EA和RT明显对江苏华源提供的相关材料不予认同,而北京第二中院似乎对双方提出的理据一时难以作出裁定判断。因此,目前围绕江山制药的股权之争谁胜谁负尚难预料。最终结果是,维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定、即华源制药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源占江山制药股权的51.93%,还是推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定、即EA和RT仍是江山制药股权52.38%的持有人(现为丰原集团),看来,只有留待北京第二中院宣布裁定书才能一见分晓了。
(本版股评文章纯属作者个人观点,非本报立场。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资本版
医药经济报2005年 第23期
作者:
习文 200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