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银河)于2007年4月24日签订了《业务处理协议》和《补充协议》,就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深圳深茂营业部(下称:深茂营业部)关于公司托管于其的全部国债清偿事项达成以下处理意见:
根据中国银河重组方案,新成立的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河股份)。中国银河以每股5元价格共折算2898.3万股银河股份的权益股份,以偿还公司托管于深茂营业部账面净值14491.5万元国债。银河股份上市后,公司可以委托中国银河并且在转让价格达成一致后将全部权益股份通过证券市场转让,如果转让价格低于5元/股,公司有权要求中国银河支付实际转让价与5元/股之间的差额;如转让价格高于5元/股,高于5元/股的转让收益部分双方各得50%。公司未经中国银河书面同意,不得在银河股份上市前,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得的银河股份权益股份转让给协议外的第三方。
上述协议签订后,公司同意终止已对中国银河及其深茂营业部提起的与国债委托买卖有关的法律程序。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
作者:
200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