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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9日,沃华医药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4月22日、5月5日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及该协议的补充协议,聘请其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自2008年4月22日之日起,由国都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国都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王晨宁先生、毛红英女士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