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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①曰:“射飞逐走,发蛰惊栖,纵暴杀伤,非理烹宰,如斯等罪,司命②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责,殃及子孙。”
【注释】
①老子:相传春秋时思想家,道家的创始人。一说即老聃,姓李名耳,字伯阳,楚国苦县人,做过周朝的守藏吏。
②司命:掌管人的命运之神。
【译文】
老子说:“射杀飞禽,追逐走兽,发掘冬眠的虫蚁,惊动栖息在树上的鸟类,放任凶狠,无故宰杀烹煮牲畜,如此等等罪孽,司命之神根据他罪恶的轻重,减去他的寿命,寿数尽了,就得死亡。死了后还有余债,会祸及他的子孙。”
裴相国曰:“血气之属必有知,凡有知者必同体。世上欲无刀兵劫①,须是众生②不食肉。”
【注释】
①劫:灾难。
②众生:泛指人类和一切动物。
【译文】
裴相国说:“有血液能呼吸的物种必然有知有识,凡是有知觉的必然有相同的体质。世上要想根除刀兵的灾祸,必须是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不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