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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军:中药改剂型新药研发中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来源:《中国药业》
摘要:(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宁波315100)中药改剂型新药在2005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被列入注册分类8,即“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同时申报资料要求说明其生产工艺有无质的改变。笔者以国内研发此类新药的动态为基础,结合自身的研究经历,对其突出问题进行评析并提出相应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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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宁波  315100)
    中药改剂型新药在2005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药品注册管
理办法》中被列入注册分类8,即“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
药物剂型的制剂”,同时申报资料要求说明其生产工艺有无质的改
变。笔者以国内研发此类新药的动态为基础,结合自身的研究经
历,对其突出问题进行评析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1  研发动态
    传统中成药包括已有国家标准的中药及其制剂的二次开发主
要是针对重大疾病和多发疾病,其主要开发项目之一是剂型改进
或改变、工艺革新、提取有效成分、提高质量标准、缩小服用剂量,
以研制出安全有效、性能稳定、奏效快而持久、制剂剂量小、服用和
携带方便、制药成本低的新剂型。国家药品标准处方来源有《中国
药典》、《卫生部药品标准.中成药制剂》第1-2l册、《卫生部药品
标准.新药转正标准》第1-34册、《国家中成药标准汇编。中成
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部分》,如藿香正气散改制成片剂、口服
液、胶囊、滴丸等剂型,六味地黄丸改制成浓缩丸等。
    目前除传统的水丸、糊丸、蜜丸、散剂、膏滋、酒剂、糖浆剂、搽
剂、药露,以及外用的油剂、软膏剂、硬膏剂、栓剂等外,还出现了许
多质量好、用量小、服用和携带方便的中药新剂型,如浓缩丸、滴
丸、含片、咀嚼片、硬胶囊、软胶囊、颗粒剂、袋泡剂、口服液、含漱
液、喷雾剂、滴剂、滴眼液、灌注液、乳膏剂、洗剂等旧。如藿香正气软
胶囊目前年产2l亿粒,年销售额已接近5 000万元,在全国同类产
品中稳居前3位;丹参滴丸最突出的特点是舌下含服、起效快、无
首过效应、生物利用度高,非常适合冠心病患者使用,现在全国同
类产品中的销售量居首位。
    相对于开发一个新分子实体药物(一般需要lO年左右的时间
和近10亿美元的经费)而言,研发改剂型新药的投入和风险少得
多,同时若能借助销售优势,则可使企业“短、平、快”地获得高额经
济效益。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避开新药研发(高风险、高投入、高回
报),而进行中药改剂型新药的研发,结果是一个中药改剂型新品
种往往有几家甚至几十家争相申报。研发投入上的重复导致相关
产品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2  研发中的突出问题
2.1  生产工艺确定
    许多研发机构为使中药改剂型新药能够达到要求[如果生产
工艺无质的改变,可减免药理、毒理和临床的申报资料(缓释、控释
制剂及注射剂除外)],尽管发现一些标准缺少提取、分离等技术方
面的要求,却依然趋向于甚至照搬旧标准、旧要求,所申报资料无
新意、无提高。这种资料一旦被验收并注册后,其“新”的含量将大
打折扣。
2.2  质量标准制订
    申请注册新药的目的就是使生产企业将来在医药市场取得较
高的利润。利润是以投料成本作为衡量标准的,而生产中药新药的
投料量取决于质量标准.为了减少研发成本和将来的生产成本,有
些研发机构将已有国家标准的改剂型中药的某些有效成分或指标
性成分含量确定为相当于或略高于原标准。即使增加了一些定性
和定量指标,也是按照已上市的同品种不同剂型的该项指标的最
低限度制订其质量标准,故标准“提高”无从谈起。
2.3  稳定性(留样)考察
    当今医药市场的激烈竞争促使企业早出新药、快出新药,然而
有些企业往往忽略了新药的稳定性决定着将来的生产与销售,甚
至临床功效。尤其是中药改剂型新药,即使生产工艺无质的改变,
剂型的改变或多或少会使稳定性发生改变。目前出现的问题有稳
定性考察过程中样品批次不足、样品与上市产品采用的包装材料
不一致、各批次样品考察结果“一致”、实际考察时间远远少于规定
时间等,使稳定性结果模糊或不准确。
2 4  药效与毒性研究
    随着剂型的改变,中药改剂型新药的理化性质乃至药效、毒性
也可能改变。由于某些中药的有效物质、药理、毒性尚未完全研究
清楚,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随意改变剂型易导致毒性反应发
生,尤其是静脉注射液。由于中药注射液的成分往往比较复杂,制
剂纯度不易保证,引起不良反应的报道逐渐增多,临床过敏反应时
有发生,严重时甚至休克、死亡。如双黄连口服剂和外用制剂对多
种细菌及病毒感染有确切疗效,一般较安全,很少有毒副反应的报
道,而其水针或粉针剂已有不少注射给药后发生头晕、过敏性休克
等毒副反应的报道。究其原因,除个别患者系过敏体质外,多与制
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很大关系。
2.5  临床疗效评价
    按相关法规要求,中药改剂型新药须作Ⅱ期临床试验,即随机
双盲试验,治疗组不低于100例(单病种不低于60例),对照组也
不低于100例.但由于大多数改剂型药物都对应两个以上的证型
或病种,样本量也就要求相应增加,而目前大多申报资料的临床研
究样本含量少,得出的结论难以反映试验药物的真实疗效14)。上市
且已在临床应用多年的短疗程药物改变剂型,在没有发现不良反
应报道的前提下,若不进行安全性检测,因新的给药方式势必导致
药物的效应物质体系、作用靶点或环节,以及作用机制发生改变,
从而引起药代动力学改变,则极易诱发毒性反应和产生副作用,降
低新药的临床功效。因此,对中药改剂型新药进行安全性检测十分
必要。
3  解决策略
3.1  建立生产工艺的复核机制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不仅要对中药改剂型新药的生产工艺进行
现场考核,而且要对其申报资料所述及的工艺参数、生产指标进行
现场复核,不应只局限于送检样品的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及原
始试验图谱;要对涉及关键技术参数的生产步骤进行论证,确定其
生产工艺与原标准比较是否已发生质的改变,从而对其后续申报
资料的可行性作出评判。
3.2  建立新药质量标准是否提高的检测机制
    目前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中药改剂型新药申报资料所提供
的质量标准进行了严格的复核,包括数据审查、语言规范化等。除
此之外,还应对比已上市的同品种不同剂型制剂的质量标准与申
报资料,确认其质量标准是否提高,以此确定该药“新”的含量。
3.3  建立临床功效是否提高及其安全性的监测机制
    生产工艺无质的改变,并不表示其制剂辅料、给药方式、代谢
途径不改变,而这些因素的变化势必导致其功效改变和毒性、副作
用的产生。因此不论生产工艺是否发生质的改变,都应对中药改剂
型新药的药理、毒性和临床功效进行研究与监测,应对那些不能增
强疗效或不良反应报道较多、只增加了药价的中药改剂型新药加
以限制。
4  结语
    “效”为中医药之魂,“新”乃中医药之魄。离开这一原则,中医药
也就不具有开发潜力和市场竞争力。在新药的临床试验中,有的中
成药品种虽然经过多次改剂型,但临床功效并不显著。笔者建议研
发机构应根据临床用药的需要,开发有创意、功效卓著的新剂型,如
分散片、泡腾片、气雾剂、缓(控)释剂等剂型,改善并提高中成药的
功效,避免低水平重复,真正体现中医药防病治病的应用价值。

作者: 王明军 200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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