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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国民康医学2007年第19卷第19期

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近期效果的影响

来源:《中国民康医学》
摘要:【摘要】目的:探讨出院后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近期效果的影响。方法:将9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后随机分为研究组(46例)和对照组(44例),研究组实施针对性护理干预,对照组未进行护理干预。分别与患者出院后3个月和1年调查康复状态和复发率评定。结果:出院后3个月和1年研究组康复状态量表(MRSS)评分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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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出院后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近期效果的影响。方法:将9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后随机分为研究组(46例)和对照组(44例),研究组实施针对性护理干预,对照组未进行护理干预。分别与患者出院后3个月和1年调查康复状态和复发率评定。结果:出院后3个月和1年研究组康复状态量表(MRSS)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P<0.01);研究组复发率为7.0%,对照组复发率为25.0%,两组差异有显著性(x2=5.58,P<0.05)。结论: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后进行护理干预是改善患者近期效果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 护理干预

  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系统住院治疗后进入维持期(康复期)治疗,有的需长期甚至终身的治疗和支持。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极易复发的慢性病程的疾病,因此病人出院后护理干预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对90例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了对照研究。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选择2003年1-12月在本院首发入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入组标准:符合CCMD-3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年龄18~55岁,临床疗效达痊愈标准,排除合并严重躯体疾病和脑器质性疾病者。共收集90例,随机分为研究组与对照组。研究组46例,年龄(23.6±8.1)岁,病程(9.2±4.5)月,按抗精神病药物效价折算氟哌啶醇20~30 mg/日,平均(21.7±9.5) mg/日。对照组44例,年龄(22.6±9.8)岁,病程(9.8±6.3)月,按抗精神病药物效价折算氟哌啶醇18~32 mg/日,平均(32.1±8.5) mg/日。两组上述资料经统计学检验,差异无显著性(P>0.05)。

  1.2  方法

  1.2.1  指导方法  两组患者均接受精神科常规治疗与护理,研究组在此基础上分为3个阶段实施针对性护理干预。对照组进行常规出院指导,内容包括告知患者坚持服药,定期复查,保持心情舒畅,生活和药物方面的注意事项。
   
  第一阶段:从出院前两周开始,隔日一次对患者和家属实施,每次2小时。护士编写健康教育内容,包括:(1)精神分裂症的病因、症状、治疗、预后。(2)疾病的全程康复模式:即同一组护士对患者疾病的治疗、随访、干预、全过程的康复治疗。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召开患者和家属座谈会,讲明全程康复的意义;举行精神卫生知识讲座;制定有针对性的康复措施;随访,对服药、病情波动,再住院,社会心理问题等进行干预。(3)药物治疗作用及不良反应,维持治疗时间。(4)如何预防复发。(5)出院后的家庭护理。教育以集体讲座与个体指导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第二阶段:出院前2~3天开始,由医护人员、患者与家属参加康复小组共同讨论,制定出院后院外康复措施。(1)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症状、社会角色、经济情况,征得患者与家属同意后,由主治医师最终确定患者的最佳治疗方案。(2)责任护士、护士长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目前康复状态,指导患者制定出个人服药、复诊、生活、工作计划和家属责任方面的计划,建立出院指导档案。
   
  第三阶段:出院后随访1年,每1~2个月患者需要到医院复诊。责任护士根据出院指导档案,预约提醒患者复诊时间并记录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主治医师和责任护士共同评价患者的药物疗效,并解答有关服药的问题。责任护士与护士长一起评估患者社会功能状况,并对现存的社会心理问题及时给予支持性心理治疗。必要时通过电话、书信形式联系。

  1.2.2  评价指标及工具  评价指标包括患者康复状态和复发率。①康复状态量表(MRSS)依据患者的依从性,活动能力,社交能力,症状及病态行为表现分为4个部分,共28个项目,用(0~7)8级评分法,得分越高,表示状态越差。各份量表累计分反映实施针对性康复措施前后的变化,由此获得的量表总分反映整体的康复状态。②复发是指出院1年内精神症状复发符合CCMD-3分裂症诊断标准中症状学标准与严重程度标准,或需要再次接受住院治疗。

  1.2.3  资料的收集  分别于出院时和出院后1年进行康复状态量表MRSS评定。在出院1年评价患者的复发率。

  1.2.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1.0对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组内前后比较用配对t检验,两组间比较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x2检验,显著性水平取α=0.05。

  2  结果

  2.1  脱落  随访中再次住院患者作为脱落处理。出院后3个月对照组脱落2例;出院后6个月研究组脱落1例,对照组脱落4例。研究结束两组患者的脱落率为5%~6%。

  2.2  两组患者MRSS评分比较  出院后1年,研究组MRSS评分显著低于出院前2周(P<0.01), 对照组MRSS评分显著高于出院前2周(P<0.05)。两组MRSS评分差异有非常显著性意义(P<0.01)。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MRSS评分比较(略)

  2.3  复发率比较  研究组出院后3个月复发1例,复发率为2.2%;对照组出院3个月复发5例,其中再次住院2例,复发率为11.4%,两组差异无显著性(x2=1.75,P=0.18)。出院后1年,研究组复发3例,再次住院1例,复发率为6.5%;对照组复发11例,再次住院4例,复发率为25.0%,两组差异有显著性意义(x2=5.58,P=0.06)。

  3  讨论

  3.1  护理干预对患者整体康复状态的作用  MRSS的结果显示:研究组和对照组在出院前2周是没有明显的差别,但到出院1年时,研究组整体康复状态显著好于对照组。其中可能的原因,一方面患者良好的服药依从性在控制精神症状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患者及家属参与了出院指导的3个阶段。患者主动参与实施康复计划,而家属承担起院外支持、指导的责任,对患者的照顾要积极有效。可见,给护理干预的患者能够合理安排工作、学习和生活,社会参与增多,依赖性得到改善。

  3.2  护理干预对患者复发率的影响  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能预防精神分裂症的复发,而复发的主要原因是患者或家属擅自减药、停药,不规范用药。研究组患者在积极主动维持治疗的同时,采取了针对性改善社会功能方面的康复措施,弥补了抗精神病药物的缺陷。随访期间经常与患者保持沟通和联系。对其存在的社会心理问题,如歧视、人际关系紧张、工作能力下降等采取安慰、鼓励,指导建议的形式进行支持性心理疏导,教会其应对各种应激的技能,降低复发的可能。研究试验表明:研究组复发率为6.5%,明显低于对照组25.0%。
   
  综上所述,对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出院后护理干预,体现了精神分裂症全程康复的治疗理念。实施综合干预从内容上涵盖了疾病知识,治疗方案及预防措施。形成包括患者和家属参与讲座讨论,计划指导,书面教育,时间安排上重视全程指导,合力为患者提供延续到院外的康复护理服务,丰富和发展了整体护理的内涵,保证了出院指导的整体性,提高了患者的近期疗效,同时也减轻了家属、社会的经济负担,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作者单位:山东省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医院精神科,山东 东营 257055

作者: 岳春美 20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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