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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国民康医学2008年第20卷第5期

精神分裂症患者暴力行为特征对照分析

来源:《中国民康医学》
摘要:【摘要】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暴力行为具体特征。方法:对我院2003年至2006年进行的673例鉴定案例中的实施暴力行为并且具有精神分裂症诊断的58例,设为研究组。实施暴力行为但不具有精神科诊断的66例,设为对照组。【关键词】精神病司法鉴定暴力犯罪精神分裂症对照分析Acontrolledanal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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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暴力行为具体特征。方法:对我院2003年至2006年进行的673例鉴定案例中的实施暴力行为并且具有精神分裂症诊断的58例,设为研究组;实施暴力行为但不具有精神科诊断的66例,设为对照组。收集一般资料,进行BPRS、PANSS、HAMD、SDSS、MMPI、韦氏智力测查,然后进行数据分析。结果:研究组病理动机占53%;两组在BPRS、PANSS、HAMD、SDSS结果上均存在显著性差异;两组在一般资料、MMPI、韦氏智力测查结果之间无显著性差异。结论:应进一步加强对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研究。

【关键词】  精神病司法鉴定 暴力犯罪 精神分裂症 对照分析

  A controlled analysis abou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chizophrenia patients with violent crimes

  SONG Jian-cheng,XU Hong-ping,JI Zhong-fu,et al

  (Department of forensic psychiatry,Beijing Huilongguan Hospital,Beijing 100096,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To explor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chizophrenia patients with violent crimes in exert identifications in our hospital. Methods:A controlled analysis was conducted between two groups. One was researched, there were 58 cases, which were schizophrenia patients and did violent behaviors to someone, from 2003 to 2006 in our hospital. The other was controlled, there were 66 cases. Some data were collected , such as personal data, BPRS、PANSS、HAMD、SDSS、MMPI、IQ, et al.Results: There were 53% with psychiatric motives in the researched group. There we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between two groups in results of BPRS、PANSS、HAMD、SDSS and no difference in results of  MMPI、IQ.Conclusions: We should improve studies in Forensic Psychiatry, especial the studies of assessments of violence crime cases of schizophrenic patients.
   
  【Key words】Psychiatry exert identifications; Violent crimes; Schizophrenia; Controlled analysis
   
  在司法精神病学中,通常将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纵火5种行为称为暴力行为。对这些暴力行为责任能力的评定、研究是鉴定工作的重点、难点。而在进行鉴定的各类精神障碍中,精神分裂症患者所占的比例最高,占总数的32.33%~72.1%[1,2]。既往的研究[3-7]多采用自编量表,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症状、犯罪学特征进行主观评定为什么症状、是否预谋、罪错性认识等,而很少用标准化工具进行量化评估,或仅用某一种工具评估。这不能使同道对精神分裂症患者暴力行为的整体特征综合把握。因此,本研究综合使用现有的多个标准化评定工具,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这5种暴力行为进行综合、全面的对照分析,以便为将来量化责任能力评估做准备。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北京回龙观医院共进行673例精神病司法鉴定。依据《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Ⅲ)》,由3名以上专家组集体讨论诊断及鉴定结论。关于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纵火5种暴力行为的鉴定中,实施暴力行为并且具有精神分裂症诊断的为58例(占同期鉴定总例数的8.61%),设为研究组;不具有精神科诊断的为66例(占同期鉴定总例数的9.81%),设为对照组。
   
  其中,研究组男50例,女8例;平均(33.56±9.97)岁;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11例,初中31例,高中11例,大专及以上5例;婚姻状况:未婚27例,已婚17例,离异及其它14例;职业:工人2例,干部1例,农民29例,无业23例,学生3例;案件类型:伤害30例,杀人10例,抢劫7例,强奸4例,纵火6例,绑架1例;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例,限定刑事责任能力15例,无刑事责任能力42例;阳性家族史22例。对照组男57例,女9例;平均(30.61±11.21)岁;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13例,初中32例,高中13例,大专及以上8例;婚姻状况:未婚38例,已婚25例,离异及其它3例;职业:工人9例,干部8例,农民18例,个体5例,无业19例,学生7例;案件类型:伤害28例,杀人12例,抢劫10例,强奸12例,纵火4例;阳性家族史12例。两组在性别比例、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等无统计学差异。

  1.2  方法 

  本研究为前瞻性同期对照案例特征分析。对入组案例,按照自编的调查表,收集一般资料、犯罪学特征、精神病司法鉴定等方面的资料。同时,由2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研究者进行阳性和阴性综合征量表(PANSS)[8]、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评定[9],由本院心理测查室的心理技师进行明尼苏达多相个性测查表(MMPI)[10](计算机化)、韦氏智力测查。

  1.3  统计学处理 

  将资料输入计算机,运用SPSS 10.0进行数据分析,对计数数值进行x2检验,对计量数值进行t检验。

  2  结果

  2.1  精神分裂症组与对照组两组犯罪学特征比较 

  犯罪前科:研究组9例,对照组10例。按田祖恩教授的分类[11],精神病患者犯罪动机分为:病理动机、混合动机、现实动机(含报复、冲动、发泄、利欲、性欲、互殴、其它)、不明动机。本文依此分类对两组的犯罪动机进行了对比,详见表1。表1  两组犯罪动机的例数比较n(略)

  由表1可见,精神分裂症组由于幻觉、妄想等病理动机导致的暴力行为占53%,混合动机为3%,报复、冲动、利欲、性欲等现实动机的比例为44%。

  2.2  两组BPRS结果对照比较,见表2。表2  两组BPRS结果对照比较(略)

  由表2可以看出,除焦虑抑郁因子外,两组在BPRS总分、缺乏活力、思维障碍、激活性因子、敌对猜疑等均存在显著性差异。

  2.3  两组PANSS结果对照比较,见表3。表3  两组PANSS总分、各分量表结果对照比较(略)

  由表3可以看出,两组在PANSS总分以及除抑郁分量表外的其它分量表上均存在显著性差异。

  2.4  两组MMPI结果对照分析,见表4。表4  两组MMPI结果对照分析(略)

  由表4可以看出,两组在MMPI的13个量表结果的对照分析中,均无显著性差异;两组在F、Hs、D、Hy、Pa、Pd、Pt、Sc量表上的分数均高于60。

  2.5  两组HAMD、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韦氏智力测查等结果的比较,见表5。表5  两组HAMD总分、各分量表结果对照分析(略)

  由表5可以看出,虽然HAMD总分、各分量表结果不是很高,但两组在HAMD总分、认知障碍、阻滞、睡眠障碍、绝望感上存在显著性差异。研究组HAMD总分为11.43,说明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轻度的抑郁。而对照组的平均分不足7分,不具有抑郁症状,没有临床意义。

  两组社会缺陷筛选量表总分平均分分别为6.59±3.59、1.36±3.14,P<0.0000,存在显著性差异。说明具有暴力犯罪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有明显的社会功能障碍。

  两组韦氏智力测查结果IQ分别为84.12±14.16、82.66±17.58,P=0.22,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但是两组结果均处于边缘智力水平,未达正常的智力范围(即IQ为90~110)。

  3  讨论

  既往研究[3-5]显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纵火5种暴力行为主要受精神病理因素如幻觉、妄想、逻辑推理障碍、情感不协调等的影响,表现为作案动机以病理动机为主,精神检查中幻觉、妄想症状所占比例最高,绝大部分被评定为无责任能力。本研究亦证实此结果。如精神分裂症组中由于幻觉、妄想等病理动机导致的暴力犯罪占53%,混合动机为3%,现实动机仅占44%。本研究用BPRS、PANSS量化了临床症状/症状群,如两组在BPRS总分、缺乏活力、思维障碍、激活性因子、敌对猜疑等方面均存在显著性差异;两组在PANSS总分以及除抑郁分量表外的其它分量表上均存在显著性差异。精神分裂症组也存在明显的社会功能缺陷、轻度的抑郁。对此有两点启示:①有如此丰富的阳性症状仍未引起家人、单位、同事等注意,未采取相应的诊断、治疗、预防等措施,提示人们对精神卫生知识关注、了解不够,应继续加强宣教。②在进行责任能力量化评定时,支配暴力行为的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理症状应较其他指标占有更大的权重系数,甚至一个症状就有可能决定了责任能力的评定。

  本研究中,精神分裂症组的报复、冲动、利欲、性欲等现实动机比例为44%,而无刑事责任能力比例72%。即28%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虽然是现实动机的,但也被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说明:针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即使是现实动机,也应该综合考虑案发时患者整体的精神状态以及精神状态对危害行为的影响、支配情况,从而评定患者案发时的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是否受损,最后判断患者的责任能力。单凭现实动机一项指标,不能直接得出患者的责任能力状况。另外,田祖恩教授虽提出了精神病患者犯罪动机的分类,但如何分类却没有具体的操作标准,各地的学者之间难免会有不同的理解,导致学术上的分歧。

  有研究[6,7]显示:有攻击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F、D、Pd、Sc、Si、MAS明显高于不伴有攻击行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然本研究两组患者的F、Hs、Hy、Pd、Pa、Pt、 Sc、P量表分均高于60,彼此无统计学差异,这些结果表明两组均关注躯体、社会化不良等,但成因可能不同。精神分裂症组的MMPI结果可能与病前性格有关,但主要还是精神症状影响所致,并且MMPI结果可能随着症状的好转而有所变化。对照组可能是由于家庭、成长背景、社会因素等导致的人格的偏离,或是有意装坏,但临床尚未达到精神障碍严重程度。即对照组虽无精神科诊断,但不等同于心理健康者。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是他们渴望逃脱法律制裁的一种途径,这种想法可能会影响他们进行MMPI、智力等测查时的注意力、合作程度、应答策略等。

  4  结论

  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中,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杀人、抢劫等暴力行为的特征仍然存在众多分歧。建议设定规范的术语、统一的鉴定模式,进行全国多中心的协作研究,来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增加客观性、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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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谢斌,王士清,殷美莉,等.精神分裂症患者暴力行为[J].上海精神医学,1999,11(3):13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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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何燕玲,张明园.阳性和阴性综合征量表(PANSS)及其应用[J].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8,7:353.

  [9]张明园.精神科评定量表手册[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81-94,122-127,162-164.

  [10]MMPI精神分裂症14省市协助组,戴郑生整理与执笔.485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明尼苏达多相个性测查表(MMPI)结果的总结与分析[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5,3:6-11.

  [11]田祖恩,于庆波,戚巍,等.精神病人的犯罪动机[J].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1988,21(3):175-177.


作者单位: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北京 100096

作者: 宋建成,徐红平,吉中孚,刘双臣,常玉媛 20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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