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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 心理干预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反复发作、具有慢性化和严重致残倾向的精神疾病,目前尚无根治措施。精神分裂症的首发年龄多在青少年(约1/2患者在20~30岁发病,国内资料显示16~35岁为最多),尚未独立生活者居多,经过治疗临床痊愈出院后,仍需要长期甚至终身的治疗和支持,而绝大多数患者与父母在一起生活。经临床观察,青少年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重视,父母对其子女患精神病持可疑甚至否认态度,“耻辱感”强烈,但对患者康复期望值高。对住院精神病患者的情绪障碍的研究多有报道,而对青少年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父母的情绪状况少有报道,探讨对患者父母存在的诸多不良心境和疑虑,针对性的进行有关心理卫生方面的教育,我们随机抽样对青少年精神分裂症的父母进行调查,采用SAS、SDS和自制量表问卷评定,分析患者父母的情绪障碍与子女康复的关系。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自2008年1至6月来我院求治的青少年14~22岁,平均(18.3±4.2)岁,精神分裂症(CCMD-2-R 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1]患者的父母83名,其中父36人,母47人,年龄38~56岁。
1.2 方法
使用Znug焦虑与抑郁自评量表[2]和自制量表,由专科主治医师和主管护士各2名,向患者父或母讲明用意,以争取最大限度的配合。对患者父或母进行有关疾病性质、发展过程、治疗手段的心理干预。针对患者父母存在的诸多不良心境和疑虑,讲解有关精神疾病的概念、发生发展过程,可选择的治疗手段,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以及应对措施,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识,改变了患者父母的观念,缓解了他们的情绪障碍,增强了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
1.3 统计学分析
将所得数据输入微机,用SPSS 13.0进行处理,所有数据采用相应的卡方检验、t、F及P检验。
2 结果
2.1 青少年精神分裂症患者父或母SAS、SDS评分比较
见表1。表1 青少年SP患者父或母SAS、SDS评分比较(略)
由表1结果显示青少年SP患者父母在干预前均有明显焦虑、抑郁,且母亲高于父亲,差异有显著性(P<0.05)。心理干预后患者父母的SAS、SDS评分显著下降,差异有显著性(P<0.05)。
2.2 自制量表问卷对患者父母的调查结果
见表2。表2 自制量表患者父母问卷调查(略)
由表2可见在众多担心或忧虑中以担心子女前途者占100%,对子女是否患精神分裂症持怀疑态度者占95.2%,感到羞耻者占79.5%,感到内疚者为96.4%。对患者父母的情绪与心理问题,经过心理干预后83名患者父或母均愿意孩子接受住院治疗。
3 讨论
该研究结果表明:青少年精神分裂症患者父母对子女患病产生焦虑、抑郁、羞耻感、内疚感较为突出,尤其是患者父母的羞耻感与内疚感强烈。家庭成员对患者的不正确态度,生活中的不良心理应激均可影响患者的病情愈合或导致复发[3]。青少年精神分裂症患者父母在对待精神疾病方面不但有严重的情绪障碍和心理问题,同时也存在抗复发知识的缺乏,遵医行为较差,常有擅自减药、停药的现象,负性情绪的影响往往会使患者失去最佳的治疗时机。上述诸原因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与转归,因此父母的情绪、对疾病的正视程度、对康复训练的掌握程度,将会对患者的预后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对青少年精神分裂症患者父母进行心理干预,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了他们对疾病的认识,明白了延误治疗带来的危害,矫正了他们的态度和行为,缓解了情绪障碍,增强了治疗信心,提高了遵医依从性,对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复发率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修订版)[M].第2版.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5:69-70.
[2]汪向东.心理卫生评定手册[M].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3,(增刊):160,203.
[3]沈渔邨.精神病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413.
作者单位: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河南 洛阳 4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