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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病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这一新的行政法规的实施,达到了医疗程序公正和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体现了病案信息共享,服务社会的宗旨。
1 病历复印的内容与用途
1.1 一般资料 根据统计,2004年1月~2006年12月我院共出院病人43297例,要求复印病历的6728例,其中,保险机构复印3308例,患者本人复印1242例,患者家属及代理人复印1080例,司法部门复印681例,单位及其他复印417例。
1.2 病历复印的内容 出院小结5676例,住院病历5508例,病历首页4946例,医嘱单3757例,医学影像报告单及检验报告单3210例,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325例,其他459例。
1.3 病历复印的用途 保险机构报销3308例,司法机关取证、伤残鉴定及医疗纠纷1423例,投保1164例,后续治疗有417例,资料保存416例。
2 讨论
从上述结果看出,申请复印病历的人数占同期住院病人的16%,申请复印病历的主要用途是,保险机构调查、医疗费报销、伤残鉴定、司法案件和医疗纠纷等,其中法律取证、伤残鉴定及医疗纠纷占病历复印总数的21%。这一结果侧面反映了患者的法律意识、维护自我权利意识增强了,自身素质提高了。
病历,是医院医疗质量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医生的综合素质和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病历复印的实践证明,病历复印内容涉及客观性病历资料的各个方面,它是司法鉴定、处理医疗纠纷、医疗费用报销、商业医疗保险、投保赔偿等工作的基本依据。因此,认真书写病历,提高病历质量,是摆在医生面前的一件大事。我们号召全体医生,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内容据实书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抢救急危重患者不能及时书写病历者,应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我们要站在维护患者利益,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角度,加强病案管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不断提高病历质量,按时归档,向社会递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作者单位:134000 吉林通化,通化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