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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实用医药杂志2006年第6卷第6期

一起沙门氏菌污染河粉引起食物中毒的调查

来源: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摘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现场卫生学调查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这是一起由E1亚群沙门氏菌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1流行病学调查1。4可疑中毒食物经调查,发病的学生和村民在9月22~23日的食谱有河粉、白粥、咸菜等。5私人河粉作坊现场卫生学调查该私人河粉作坊是无证食品加工点,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加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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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9月23日,茂名市第四中学部分学生以及茂名市茂南区镇盛镇莲塘村部分村民先后出现了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头痛、乏力等症状,部分病人需留院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现场卫生学调查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这是一起由E1亚群沙门氏菌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1  流行病学调查

    1.1  学生中毒经过  2005年9月22日7:30左右,茂名市第四中学部分学生在学校食堂进食了以凉拌河粉为主的早餐后,中午开始陆续有学生出现不适,23日凌晨发病人数继续增多,23日早上达到高峰,至23日晚上22:00,共确诊中毒学生39人。

    1.2  村民中毒经过  2005年9月22日中午,村民开始以凉拌或加热后再进食的方式进食了河粉。当晚22:00左右,以凉拌方式进食的村民开始发病,到23日晚上22:00,共确诊中毒村民57人。

    1.3  临床表现  大多数病人都有发热症状(37.5℃~40.1℃),同时伴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部分病人还有头痛、乏力等症状。潜伏期最短为4h,最长为39h,多数在17~28h。经对症治疗后全部康复,无死亡病例。

    1.4  可疑中毒食物  经调查,发病的学生和村民在9月22~23日的食谱有河粉、白粥、咸菜等。最大的共同点是均以凉拌的方式进食过由同一间卫生条件极差的无证私人河粉作坊制作的同一批河粉后发病。没有进食过该批河粉的学生和村民以及将河粉加热后再进食的村民无一发病。由此推测河粉是可疑中毒食物。

    1.5  私人河粉作坊现场卫生学调查  该私人河粉作坊是无证食品加工点,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加工场所设置在该作坊主住宅一楼,属于开放式作坊,无任何防蝇防鼠等防护设施,河粉生产线旁存放猪饲料和各种家庭杂物,鸡、狗等家禽可随处活动,卫生状况极差。

    2  实验室检测

    2.1  标本采集  共采集各种检材39份。其中加工河粉用的棕榈油1份、花生油1份、盛放猪饲料桶中23号生产的剩余河粉粉碎1份、病人肛拭子17份、呕吐物1份、病人家庭井水1份、剩菜1份、私人河粉作坊外环境拭子标本16份(河粉筐2份、河粉盖布2份、浆桶1份、水桶2份、打浆机1份、河粉机传送链1份、河粉机台板1份、河粉机轴1份、自来水1份、水桶残留水1份、井水1份、滚筒布1份、作坊工人肛拭子1份)。因为22日学生和村民进食过的那批河粉均没有剩余,故无法采到当天的可疑食物河粉标本。

    2.2  检验方法  (1)按《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1]规定的方法对剩菜、棕榈油、花生油和盛放猪饲料桶中23号生产的剩余河粉碎做化学毒物检测,结果排除化学性中毒。(2)按《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2]规定的方法,对食物中毒常见致病菌(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菌、霍乱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蜡样芽孢杆菌等)进行检验。

    2.3  试剂  营养肉汤、肠道菌增菌液、7.5%氯化钠肉汤、碱性蛋白胨水、SS琼脂、四号琼脂、Baird-Parker琼脂、MYP琼脂均由北京陆桥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微量生化试验管由广东环凯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沙门氏菌属诊断血清由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提供,均在有效期内使用。

    2.4  病原菌分离鉴定

    2.4.1  分离培养  将各种标本直接划线接种于各种选择性平板,同时接种于各种增菌液进行增菌后再划线接种于各种选择性平板。经培养后,在各种选择性平板上挑选可疑的优势菌落进行革兰染色镜检、生化试验和血清学试验。

    2.4.2  可疑的优势菌落  经24h培养后,在39份标本中,有5份标本(3份病人肛拭子和2份私人河粉作坊外环境拭子)在SS平板上出现中等大小、无色半透明、光滑湿润、边缘整齐的可疑菌落,培养时间延长后菌落中心逐渐出现黑色。其余标本在各种选择性平板中均没有出现可疑的优势菌落。

    2.4.3  染色镜检  挑选在SS平板上的可疑菌落进行革兰染色镜检,发现5份标本培养出来的均为革兰阴性无芽孢杆菌。

    2.4.4  生化试验  挑取可疑菌落进行生化试验,发现5份标本在SS平板上的可疑菌落的生化反应完全一致,均符合沙门氏菌属的生化特性(表1)。表1  可疑菌落的生化试验

    2.4.5  血清学试验  挑取可疑菌落进行血清学试验,发现5份标本在SS平板上的可疑菌落对沙门氏菌A-F多价O血清均有凝集(+++),O3,10(+++),H (-),在培养基上多次移种后仍然为H (-)。此血清型为E1亚群沙门氏菌。

    3  结论

      综合以上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这是一起由E1亚群沙门氏菌污染了河粉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4  讨论

    (1)沙门氏菌广泛存在于鸡、猪、牛、猫、犬等家禽及其粪便中,引起中毒的食物也主要为肉类、禽类、蛋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3]。但引起本次食物中毒的食物为河粉,却并非动物性食物,可见本次食物中毒是因为沙门氏菌污染了本身不带菌的河粉引起。实验室检测从中毒病人肛拭子和河粉作坊外环境标本(浆桶拭子和水桶残留水)中检出了同一生物学特性的沙门氏菌,虽然没能采集到该批河粉标本进行检测,但结合河粉作坊现场卫生学调查资料,仍然可以推测本次食物中毒很有可能是由鸡、猫、犬等家禽或其粪便中的沙门氏菌通过河粉生产线污染了河粉所引起的。

    (2)食物中毒的标本采集对实验室的检测有极大的影响,标本采集的时间、方法、数量、代表性和保存运送方法都会影响实验室的检测结果。本次食物中毒共采集39份标本,仅5份标本检出沙门氏菌,检出率偏低(12.82%)。这主要是因为两个原因:一方面,所有中毒学生和村民的肛拭子均是在医院用药治疗后采集的;另一方面,标本的数量和代表性不够,连最重要的该批中毒河粉的标本也没能采集到。所以本次食物中毒事件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一方面,学校、工厂等集体食堂在搞好卫生的同时应建立食物留样制度,以便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采集到有代表性的样本;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级医务人员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培训,明确食物中毒的报告责任和制度,及时正确地对食物中毒病人进行留样备检。这样才能在以后更好地查明和预防食物中毒,减少食物中毒造成的损失。

    (3)沙门氏菌无芽孢,对外界环境理化因素特别是对热抵抗力不强,65℃ 15~30min即可被杀灭[3],所以本次食物中毒事件中只有以凉拌方式进食的学生和村民发病,而将河粉加热后再进食的村民却无一发病。这提醒我们,食物在进食前一定要经过加热消毒,而一些时兴或方便但不卫生的饮食习惯应该被摒弃。

    (4)从本次食物中毒事件中我们可以认识到,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群众的饮食卫生意识,餐饮业、学校饭堂等集体食堂加强采购渠道的控制,严格把关,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或卫生状况差的销售商和制造商的食品,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集体食堂的卫生监管力度,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对于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致谢:本文承蒙麦充志副主任医师大力支持和指导,并得到监测科、流行病科的大力配合,特此鸣谢!)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GB/T5009-200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GB/T4789-2003.

    3  周正任.医学微生物学,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67-173.

      作者单位:525000 广东茂名,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若  木)

作者: 廖国东,龙彩云,邓绍甫,黄土炎 200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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