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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二级及以上医院聘新医生 今年起需培训

来源:海峡都市报
摘要:今年起,福建省二级及以上大医院招聘的新医生,必须规范培训。不参加培训职称将受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2010年起已被福建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培训期间财政安排生活补助培训期间,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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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起,福建省二级及以上大医院招聘的新医生,必须规范培训。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制订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

  不参加培训职称将受限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2010年起已被福建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其今后报考临床和口腔类别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其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

  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3年,毕业研究生根据其已有的临床经历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乡镇卫生院招聘的500名本专科毕业生项目的临床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满3年方可申请,并通过相关考核后,参加为期1年的临床实践能力培训。

  培训期间财政安排生活补助

  培训期间,培训对象享受所属医院同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

  省、设区市、县(区)三级财政安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培训对象在本市区培训基地培训的生活补助300元/人·月,在本市区以外培训基地培训的生活补助750元/人·月。

  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


作者单位:

作者: 20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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