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建树高尚师德,提高教育质量,近日,首都医科大学制定下发《首都医科大学师德建设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立师德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师德建设的
管理。
“规定”分别确定了校党委、校党委的领导、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各党委(总支)书记和院长、各党政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在师德建设中的责任。如党委宣传部为学校师德建设牵头单位,负责对学校师德建设状态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研讨,提出建设性思路,制定学校师德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组织进行全校性师德宣传教育工作等;人事处负责加强新入校教师的师德评价并严格把关,在人事管理制度中完善师德要求等。
师德建设责任体系的建立,使学校师德建设实现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规范教育管理并重,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全员参与,必将进一步全面推进学校的师德建设。
作者:
党委宣传部 20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