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 收起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校办〔2009〕21号
关于二○○九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09年暑假从2009年7月13日起至9月11日止。现将有关暑假工作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按校历安排放假。2009年9月8日为新生入学报到时间,2009年9月12日、13日为在校生注册时间,9月14日正式上课。
二、教师按校历安排休假。
三、党政管理人员、图书资料人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师生放假期间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学、科研和科技产业化工作提供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安排轮休,但必须保证不少于三分之一工作人员在岗。9月9日(星期三)全体回校上班。
四、合同工的假期按合同规定办理。
五、各附属单位的放假办法按原有规定执行。
六、校办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企业假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暑假期间,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治安保卫、防火安全工作,并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后勤部门要安排好往返南校区、北校区和东校区之间的班车。
八、暑假期间(7月13日至9月11日)南、北、珠海校区的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东校区的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珠海校区管委会和广州东校区管委会的值班安排,请于6月8日前报校长办公室综合科。值班安排表应落实到人,请按附件格式填写并盖章后书面报送,同时E-mail至chaoy@mail.sysu.edu.cn信箱。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晁炎,联系电话: 84111931)
主题词:行政事务 暑假△ 通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5月27日印发
责任校对:杨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