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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吃’相关慢性病占死亡原因70%以上,而且营养缺乏与营养失衡在我国居民中同时存在。”日前,中国营养学会秘书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翟凤英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国民营养状况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改善国民营养必须有法可依,要以法律来保障营养改善行动的落实。
据翟凤英研究员介绍,<我国2000年营养监测数据显示,营养不良发生率为20%~30%,西部贫困地区高达50%,每年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达300多亿。同时,全国出现与膳食相关的慢性病,如肥胖、高血压、糖尿病等患病率明显上升,18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患病率为18.8%,估计全国高血压患病人数有1.6亿多,大城市20岁以上人群糖尿病患病率由1996年的4.6%上升到6.4%。目前,与膳食营养相关的慢性病占死亡原因的70%以上,营养缺乏和营养失衡在我国居民中同时存在。
翟凤英研究员说,人均GDP由1000美元增至3000美元的时期是居民膳食营养结构迅速变化的关键时期,人们迫切地需要正确的营养指导,这一结论已为国内外实践所证实。当前我国正处在这样的关键时期,通过营养立法,可提高我国居民的营养水平,维护我国人力资源的健康发展,实现国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据悉,受卫生部委托,中国营养学会现正在组织专家调研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