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舞厅内娱乐消遣,硬是拉着他人的漂亮妻子当舞伴,遭拒后竟“大闹”舞厅并殴打夫妻俩。2005年3月26日,傅某因涉嫌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被淄川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1999年7月31日,无业青年傅某与好友张某等人在淄川某大酒店舞厅内娱乐,看到在舞台上唱歌的一女子很漂亮,张某便上台拉其下来跳舞,该女子见张某动手动脚,便坐回台下的丈夫吴某的身旁。傅某等人见状便上前殴打吴某及其妻子。该舞厅老板怕事情闹大跑来劝说。随后,傅某等人将吴某带出舞厅殴打,并抢走其身上120多元现金,因嫌钱少又威逼吴某来到其租住房内,共抢得现金1900多元和手机等财物。吴某报警后,傅某外逃,而他的几名同伙被迅速捉拿归案。今年2月22日,在外逃亡5年半的傅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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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采集 20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