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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山东省济南市卫生局获悉,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今年济南将在部分医院试行“单病种费用控制”制度,10种疾病的治疗费用被限定最高价格。
济南市此次推行的单病种费用控制暂定为10种疾病:心脏病(冠状动脉搭桥术及支架置入术)、急性阑尾炎(手术)、小儿支气管肺炎、脑出血(保守治疗)、子宫肌瘤(手术)、老年性白内障(单眼)复明术、胃大部切除术、普通感冒门诊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保守治疗)、分娩(平产及剖腹产)。据介绍,试点取得经验后,济南市将逐步扩大“限价”疾病病种。
根据要求,济南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被“限价”的疾病诊疗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和操作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按标准收费,实事求是地控制医药费用。这10种疾病的治疗用药费用,每半年由济南市卫生局负责统计汇总,然后在卫生系统内部通报和公示。各种疾病按其单病种医药费用的平均值作为参照,对费用高出平均值20%以上的医院,给予书面警告,并责成医院作出解释。经查实,属于乱收费、乱用药者,将依法予以查处,连续两次以上(包括两次)单病种收费超过均值20%的医院,将由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