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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记者从深圳市卫生局获悉,为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遏制医院的经济利益导向,深圳市卫生局日前出台了《深圳市卫生系统内部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对分配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单位、科室收入脱钩;药品收支结余按规定上缴专户,不参与内部分配;每诊疗人次平均费用和每住院人次平均费用超标,将扣发医务人员的收入。
《深圳市卫生系统内部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医疗卫生单位是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要自觉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人民健康;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确实减经病人负担,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创建和谐社会尽责尽力;要切实负起经营管理责任,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依法、合理组织创收,严格成本控制,开源节流,实现收支平衡,维持正常业务动作,促进事业发展,保障员工基本的工资、福利待遇;要规范内部分配行为,完善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富有激励的分配制度。
根据该《办法》,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要突出社会效益,以努力减轻病人负担、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社会服务目标,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成本费用为工作重点,实行综合量化考核。
医务人员收入要与单位、科室收入脱钩,而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与职业道德挂钩。按绩按劳分配、同岗同绩同酬,分配要向业绩优、贡献大、效率高、高风险和社会效益为主的岗位倾斜。要切实保障临聘人员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