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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部门出台方案严打六种商贸欺诈

来源:医药网
摘要:从今年5月份起我国将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严厉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由商务部、中宣部、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11部委联合签发的《打击商贸活动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近日出台。《方案》要求,打击商业欺诈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整治和打击6类商业欺诈行为,分别是:商业零售企业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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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5月份起我国将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严厉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

 

  由商务部、中宣部、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11部委联合签发的《打击商贸活动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近日出台。《方案》要求,打击商业欺诈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整治和打击6类商业欺诈行为,分别是: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行为;对外贸易领域中各类以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商业欺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骗取银行贷款、占压骗取供货商货款等欺诈行为,分析其特点和规律,制订、修订法律法规,堵塞法律和制度漏洞。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兴商”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各种诚信创建活动,进一步探索深入开展“诚信兴商”主题创建活动的新形式、新路子。二是开展企业信用培训教育。加大企业信用培训教育力度,督促和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立业,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和改善内部信用管理工作,形成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大力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四是加强诚信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转载自《中国工商报》)

作者: 自动采集 200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