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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七部门联手打击违法药品广告 中成药占多数

来源:搜狐健康
摘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工商局和市新闻出版局按照《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开展了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截止到目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社会发布两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对涉及的11个药品采取了强制下架停售的行政措施,并移交所在地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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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工商局和市新闻出版局按照《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开展了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截止到目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社会发布两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对涉及的11个药品采取了强制下架停售的行政措施,并移交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了依法查处。

  通过治理整顿,我市电视及大部分纸质媒体药品广告发布情况明显好转,从2009年1月份监测的数据看,共发布药品广告35519条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中,电视媒体发布率为0,纸媒体发布68条次,与整治工作前相比总体减少了70%,取得初步成效。监测结果分析,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品种均为外埠生产企业生产,以宣称“补肾壮阳”,或可短期治愈心脑血管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中成药占多数。

  鉴于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延生护宝茶”、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茸鞭丸”等药品在违法药品广告查处期间仍然继续发布,属屡教不改,违法情节严重。为严惩此类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七部门决定对其从严从重处理:市药监局将涉及的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终止其参加我市医疗机构和社区药品招标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清除出北京市场;市工商局对其从重处罚;市委宣传部组织本市主要媒体公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并督促媒体对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整改;市监察局以内部通报、简报形式向监察部报送违法药品广告所涉企业和媒体的相关信息,以期加大对媒体的监管力度;市新闻出版局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媒体采取暂缓年度核验的处理。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警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媒体,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同时提醒广大公众注重用药安全,严防违法广告误导。  

作者: 2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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